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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企业经营者年薪制的操作和管理

添加时间:2018年7月9日 来源: 东莞劳动工伤赔偿律师   http://www.ksldgslvs.cn/
对企业经营者年薪制的操作和管理

年薪制是以企业经营者经营业绩而浮动发放的一种薪金形式。作为改革开放的产物,它一直因为缺乏一套适行有效的运作方法而姗姗来迟,呼之难出。因而,年薪制究竟应当如何正确操作,规范运作?这是当前值得研究、探讨的一个热点问题。

规范运作。企业经营者年薪制既不同于年终奖,又不等于高收入,它客观要求经营者对企业所负责任、所担风险与享有报酬的一致。因此,实施年薪制的运作主要应考虑以下四条:一是将企业经营者的劳动报酬与其经营成果紧密挂钩,视其以年为周期的考核情况,予以奖励或惩罚;二是将经营者年薪收入与本企业职工工资收入脱钩,建立和完善企业经营者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收入分配机制;三是将经营者个人应付的开支与企业应承担的开支分离,严格实行财务稽查制度;四是将企业经营者的年薪收入从政府行政控制下解脱出来,由行政控制向市场取向转变。使经营者收入向合理化、公开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

制定标准。制定好企业经营者的年薪收入标准,使之既能激发、调动经营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又能适应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企业职工思想承受能力?这是推行年薪制的基础和前提。企业经营者年薪制确定的依据主要是视其资产经营规模的大小,经济效益的好坏,职工人数的多少,职工平均工资收入的高低,由基薪和风险收入两部分组成。基薪的确定,一般是以当地职工上年人均工资的40%加本企业上年人均工资的60%之和乘企业规模系数。企业规模系数一般为1.5—3倍之间,其中小型企业原则为1.5—2倍,中型企业原则为2—2.5倍,大型企业原则为2.5—3倍。风险收入则是由企业当年实现经济效益的好坏来决定,一般为年基本工资的2—3倍。有的风险收入高出基薪很多,如南充市今年为了扭转企业大面积亏损局面,风险收入最高定为基薪的15—20倍。即使是15倍,那么经营者年薪收入最高可为职工收入的18倍。当然,企业经营者负盈也负亏,受奖也受罚,经营业绩不佳的经营者年薪收入也会按规定相应扣减,直到与职工平均收入拉平。

考核要硬。考核,既要看企业资产保值率、资本收益率、实现税利等主要指标,又要看企业技术改造、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等辅助指标;既要看经营者短期指标,又要看经营者中、长期指标;既要看本企业的纵向指标,又要看同行业的横向指标;但最重要的是要看政府对企业下达的年度经济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今年,南充市人民政府专门制定了与经营者年薪收入和经营者职务升降挂钩的“四定”指标,即:产值及销售收入增长率、资产保值增值率、实现利润增长率和上缴税利增长率。其“四定”指标挂钩比例分别为:产值及销售占15%(产值5%、销售收入10%)、资产保值增值率15%、利润增长率35%、上缴税利增长率35%。当四项经济指标考核评价达到100%时,经营者的风险收入就可高于职工人均收入15—20倍。否则,风险收入相应减少或取消,以及扣减基本年薪,直至扣减到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水平。

严格发放。经营者年薪收入应纳入企业成本内,列企业工资总额外,风险收入一般不超过企业当年净利润的30%。经营者风险收入的计发,是在通过严格考核评价其经营业绩的前提下,次年初一次性支付。为保证经营者的基本生活需要和体现经营者既是企业领导又是企业员工的双重身份,在其基本年薪中扣除20%作风险基金后,按基薪的80%按月预发。基薪的60%要与企业在岗职工的平均工资水平挂钩。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把住基薪审核发放关。

加强管理。加强企业经营者年薪制管理,最主要的是要做好以下几件事。首先,要建立经营者年薪制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制订、考核企业年度生产经营各项指标;其次,要逐步形成公开条件、公平竞争为核心的经营者市场用人机制,对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等经营管理者,敢于面向市场公开选拔,其年薪收入也由市场机制决定,使其经营能力得以合理、公正的体现;再次,要以合同契约形式明确经营者对企业资产保值增值和经济效益承担的责任义务。对效益显著的经营者,政府可在给予物质奖励的同时,给予精神奖励,如授予先进、优秀经营者荣誉称号等。对非自然或政策因素影响而完不成经营目标任务或造成亏损的经营者,应及时解聘,不再安排职务;第四,要强化约束机制。政府应当要求企业经营者以个人资产或部分年薪作为经营风险抵押金,严格执行财务决算审计及离任审计,把年薪制纳入政府的监督调控之下,使其健康发展,良好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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