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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补充医疗保险的必要条件

添加时间:2018年4月13日 来源: 东莞劳动工伤赔偿律师   http://www.ksldgslvs.cn/
1、外部条件

(1)必须限定基本医疗保险的有限目标,留出发展补充医疗保险的市场空间和培养居民自我保障的基本理念。医疗消费的需求与支付能力总是有限的,在一定的医疗消费支付能力前提下,基本医疗保险与补充性医疗不仅在保障方式上互相衔接,发挥各自不能替代的功能,在保障的范围和份额上也互为条件。政府承担过高的基本医疗保险责任,一方面承付不起,另一方面也抑制了补充医疗保险的发展,更重要的是受福利医疗保险制度影响,人们缺乏自我保障意识,既没有投保补充性医疗保险的急迫需求,也没有参加补充性医疗保险的基本理念。

(2)坚持开放的市场经济政策,允许并保护公平竞争以及由此产生的收入差距及不同需求和支付能力。市场经济不仅带来效率和效益,也产生差距和不稳定。国家的基本经济政策一方面必须从追求效率出发保护市场竞争,允许差距;另一方面则要从社会稳定出发,维护社会公平,实现适度调节。但政府调节的力度和范围必须充分考虑政府的能力、条件和手段,充分发挥补充性医疗保险这类非政府的社会调节方式的运用,这是开放的市场经济政策的重要方面。

(3)保护合法权益和保障补充医疗保险有序发展的法律制度。国家应建立保护居民合法权益的完善的法律制度。这种合法权益不仅指个人财产,同样包括个人财产的使用,如投保各类补充性医疗保险的收益权。同时,为了保护这种权益,政府一方面不宜直接干预补充性医疗保险权益机构及代表机构的正常运作,另一方面考虑到保险的固有风险,应从保护投保人权益出发,通过立法和完善的制度,规范补充医疗保险的设立、经办与基金营运。

(4)对发展的补充医疗保险,政府应制定相应的鼓励性政策。除了需要建立健全符合现代保险的一般性法律制度和基本政策外,根据主要市场经济国家发展医疗保险的一般结合及成功经验,对发展之初的补充性医疗保险,还需要政府对个人和用人单位缴费及补充性医疗保险的经营人给予税收减免等的鼓励性政策。

(5)需要政府严格有效的宏观管理和规范。有序的市场经营环境、经营性补充医疗保险得以正常营运,不仅取决于足以实现保险共济的参保率,更决定于能否通过基金营运实现保值增值。因此,政府严格有效的宏观管理和规范,有序的市场经营环境,特别是资本、金融市场经营环境,是保证和促进补充性医疗保险发展的重要的外部条件。

(6)与现代医疗保险相适应的医疗服务系统与中介服务体系。

a形成社区医疗服务、专业医疗服务和综合性服务相配套的、功能齐备、布局合理、分工协作的医疗服务网络。

b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医疗(药品)服务价格管理机制、收入分配机制和结算方式,既能有效控制医疗费用支出促进有序竞争,又能保证医疗服务质量,推动医疗卫生和医疗保险事业的共同发展。

c发展并规范医疗服务和医疗保险的技术标准专业机构、鉴定机构和仲裁机构等各类医疗卫生和医疗保险的独立中介组织。

2、内部条件

(1)必须有经审批设立的独立的权益代表机构。补充性医疗保险是拿投保人的钱去实施补充性医疗保险和基金运作,因此必须设立真正代表投保人权益的代表机构,依据国家法律和政府规定,制定补充性医疗保险的管理办法和基本政策及签订保险合同,行使管理和监督。

(2)具有科学管理的经办机构及防范基金营运风险的运作方式,最终保证投保人权益的实现和补充性医疗保险基金的安全营运。

(3)补充性医疗保险机构应在保证医疗服务质量和投保权益的前提下,对医疗服务费用和药品价格实施有效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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