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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死亡供养亲属范围包括哪些 劳动行政处罚程序有哪些

添加时间:2022年6月4日 来源: 东莞劳动工伤赔偿律师   http://www.ksldgslvs.cn/

 王丽华律师,东莞劳动工伤赔偿律师,现执业于广东南天星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工伤死亡供养亲属范围包括哪些

  职工因工死亡,使得由其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丧失了生活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系,其直系亲属可以申请赔偿,那工伤死亡供养亲属范围包括哪些工伤死亡赔偿多少钱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工伤死亡供养亲属范围包括哪些


  工伤死亡供养亲属范围主要包括: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是指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本规定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本规定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本规定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工伤死亡赔偿多少钱


  劳动者因工死亡,用人单位应该支付劳动者6个月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等。


  如果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缴纳了工伤保险,那补偿主要是工伤保险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项、第项规定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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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行政处罚程序有哪些

  核心内容:劳动监察部门依法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国家劳动政策而尚未构成犯罪行为的劳动关系主体施加劳动行政处罚是一种严厉的、具体的劳动行政执法行为。根据现行劳动法律、法规及国家劳动政策的规定,劳动行政处罚的程序由详细介绍。


  一、简易程序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


  行政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盖章。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必须在2日内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当事人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二、一般程序


  登记立案。劳动行政机关发现违法行为,应当经过审查,认为有违法事实、需要依法追究的,应当登记立案。


  调查取证。对已立案的案件,应当及时组织调查取证。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


  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说回避。


  处理。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处理决定。处理决定作出前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


  1、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2、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3、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4、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说集体讨论决定。


  制作处罚决定书。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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